無縫鋼管執行新标準GB/T8162-2018
本标準代替GB/T8162—2008《結構用無縫鋼管》,與GB/T8162—2008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:
——修改了冷拔(軋)無縫鋼管外徑和允許偏差(見4.2.1和4.2.3,2008年版的4.2.1和4.2.3);
——修改了鋼管通常長(cháng)度範圍和定尺長(cháng)度偏差要求(見4.3.1和4.3.3.2,2008年版的4.3.1和4.3.3.2)
——删除了Q235、Q275、Q295、12CrMo、15CrMo、12CrMoV、12Cr1MoV牌号及相關技術要求(見5.1.2,5.1.3和5.4.1,2008年版權的5.1.1和5.4.1);
——增加了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的牌号和化學(xué)成(chéng)分及碳當量表(見5.1.2);
——增加了Q500、Q550、Q620、Q690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的牌号和牌号及相關技術要求(見5.1.2和5.4.1);
——删除了鋼管熱擠壓制造方式(見2008年版的5.2.3);
增加了鍍鋅層及相關技術要求(見5.8和附錄A)。
本标準由中國(guó)鋼鐵工業協會提出。
本标準所标準的曆次版本發(fā)布情況爲:
——GB/T8162—1987、GB/T8162—1999、GB/T8162—2008。
本标準起(qǐ)草單位:國(guó)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、中國(guó)國(guó)家标準化管理委員會 起(qǐ)草單位: 鞍鋼股份有限公司、衡陽華菱鋼管有限公司、浙江格洛斯無縫鋼管有限公司、浙江金洲管道(dào)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浙江倫寶金屬管業有限公司、景縣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所(國(guó)家塔桅産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)、冶金工業信息标準研究院。